3)第94章_悍妃在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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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番私会,产生了一段可歌可泣的恋情。之后,闺秀的父亲不嫌书生是个白身,将自己的女儿许配给了他。

  若干年后,书生蟾宫折桂中了状元,皇帝见他一表人才,感叹道只有这样的俊才才能配上朕的公主,于是便要将自己千娇百宠的公主许配于他,可状元郎这时已经有了妻室,甚至连孩子都有了几个。

  原配闺秀不忍误了书生的仕途,自甘堕落贬身为妾,给公主挪了位置。公主见原配如此善良大度,决定效法娥皇女英,与原配平起平坐共侍一夫。

  故事自此完。

  严嫣当初边看便嗤之以鼻。

  首先,大户人家的姑娘是不可能会偶遇一名穷书生的,哪家的闺秀不是行走之间仆妇簇拥,当那些丫鬟婆子都是死的吗?

  更不用提什么私会了,除非那名闺秀有她这么高的武力,翻墙越院不在话下。另外,既然是大户人家千金小姐,作为其父的必然身有官职,甚至说不定还有爵位在身,怎么可能将女儿许配给个白身?难不成京城的青年才俊都死了?

  更不用提之后中了状元,圣上要将公主下嫁了。首先中了状元不过是仕途的开始,要先从从六品的翰林院修撰做起,之后慢慢熬。有熬出头的,也有泯灭于众的。

  当然这不是重点,重点是陛下会为了一个可能是未来朝中的中流砥柱,不顾自己的声誉强迫别人停妻再娶吗?这个在大熙可是犯了大不违,身为天下之主的圣上自然可以这么做,但这么做的好处是什么?

  只是为了成全这个穷书生的美梦?

  严嫣看了几本话本,大体都是类似这样的故事。

  她总结出一个道理,写着话本的人肯定都是穷书生,白日发梦写了话本出来骗银子的。

  可喜欢到底是什么呢?

  严嫣知道肯定不是如话本里所说那样的,至少在她来看那是荒谬至极。如若是她是那名闺秀,书生被公主看中,换她绝不可能甘为妾,而是拼你个鱼死网破,一拍两散。

  这并不是喜欢,而是愚昧无知,严嫣还是懂的。

  其实严嫣身边还是有真实的例子。

  例如许久许久之前,她曾经想过她娘大抵是非常喜欢她爹的。一个妇人,活得那般没有自我,甚至委屈了自己,委屈了孩子,并不一定是心思简单可以解释的。

  她见过严霆可以很轻易动摇沈奕瑶思想的情形,那让她有些不寒而栗。她百思不得其解,最后还是骆小胖告诉了她答案。

  因为喜欢,所以蒙蔽了自己的双眼。

  也是由此,还处于懵懂不知的严嫣才明白‘喜欢’这个词的寓意。

  可这就是喜欢吗?

  让人变得那么盲目!

  她不喜欢这种盲目,这种盲目让她由衷的感到害怕。

  ……

  严嫣的问题似乎问住了骆怀远。

  他思考良久,才缓缓开口:“喜欢就是很想跟那个人在一起,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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