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九百七十六章 想做就做了_我就是这样汉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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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那个傍晚,下着大雨,天色昏暗。

  一个人看着一辆微面,到一座光线较暗的五金城里收货款,他没有开前灯,还一边开车,一边寻找要收款的那家店铺,由于注意力分散,未注意到正在五金城通道内行走的一个女童,车辆右前方将两岁的女童撞倒,右前轮从她上半身压过。

  他感觉异常便刹停车,观看右后视镜,没有看到什么,就以为压到了路边的货物,并未下车查看,继续向前开,因此车右后轮又从孩子身上压过。

  孩子倒在地上,几分钟后,又被一辆货小柜车碾过……

  事发地附近的一家商铺的监控,记录下了现场的画面,在那7分钟里,先后有18个人,从躺在地上的女童身边经过。

  经过的第一位行人,就已经看到了她,左右张望后,径直从她脚边经过;第二位骑着摩托车,看了一眼躺在正前方的她,一拐弯绕过离开;第三位一直看着地上的她,然后躲着走……

  最终抱起她去找人的,是一位拾荒阿姨,她已经是经过她身边的第19个人。

  她把孩子抱到路边,并找到了她在五金城里开店的爸妈。孩子终于被紧急送到医院时,已接近脑死亡,虽经全力抢救,还是在8天后的凌晨,不幸离世。

  在她抢救期间,相关的消息,就一直牵动着很多人的心,很多人都祈祷着她能好起来,同时也都开始反思,为什么那么多人,会那么冷漠?

  她的离世,引发了更多关于“见死不救”的争论,在国外,包括美欧日韩都报道了这次不幸的事故,谈到了我们社会的道德问题,最后,从市,到省,到国家,都有相关的管理者发表自己的意见,认为这反应了国民素养的缺失,值得所有人痛惜和深思。

  然后,有很多人提到了这起“扶人案”,然后,周晨第一条微博点名的那些单位里,负责司法的那家单位的管理者,亲自出面,对这起案子做了解读和澄清——还强调是在征得了那两位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。

  大家普遍关心的两点,都有说明,有证据证明,且被告承认,他确实撞了原告。

  “相关人员”——应该指那名法官,在事后就已经给予了停职、调离和警告的处分。

  又同时强调,这只是因多重因素被误读和放大的普通民事案件,不应成为社会“道德滑坡”的“标志性事件”,就是不承认这案子对社会道德滑坡的影响……

  可想而知,这样时隔多年,还来自压力下的解读,本来就容易让人质疑其可信度,那些媒体,还是当初炒“好心扶人反被冤枉”有多积极,这时就有多不积极。

  因为如果转发这样的报道,还是等于扇自己的耳光,所以最后,这澄清,也没多少人知道,反正就是周晨这样,当初也非常关注时事的人,也就是这次特意关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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